文別怎麼選
選錯文別,後面的期望語與段落結構都會跟著錯。這五種涵蓋地方機關日常九成以上的行文。
函
什麼時候用:機關之間往來、對民眾有所答復或請求,最常用的一種。
主旨與期望語:期望語看對象:對上級用「請鑒核」,平行機關用「請查照」,下級用「請查照辦理」。
書函
什麼時候用:案情簡單、不需正式行文的答復或洽辦,比函輕。
主旨與期望語:結構與函相同,語氣較簡。常用在陳情案的初步回覆。
- 民眾陳情案函復範例(書函)
公告
什麼時候用:對不特定多數人宣布事項,例如禁令、招標、時程。
主旨與期望語:沒有受文者。要把法源與罰則寫清楚,讓民眾看得懂。
- 行政公告範例(公告)
簽
什麼時候用:對內陳報長官核示,不對外發文。
主旨與期望語:結尾用「簽請核示」或「陳請鑒核」,不用對外的期望語,也沒有受文者。
- 簽辦採購案範例(簽)
開會通知單
什麼時候用:召集會議,時間、地點、出席人員都有固定欄位。
主旨與期望語:主旨不要以「開會通知單:」開頭 —— 文別是另外的欄位,期望語仍用「請查照」。
- 開會通知單範例(開會通知單)
期望語對照
| 行文對象 | 期望語 |
|---|---|
| 上級機關 | 請鑒核、請核示 |
| 平行機關 | 請查照 |
| 下級機關 | 請查照辦理、請照辦 |
| 對內陳核(簽) | 簽請核示、陳請鑒核 |
依據見用語與法規速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