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文 AI正式文書工作台
選單

民間書件

委託、授權、切結、聲明、和解,以及公司開給員工的在職與離職證明 —— 這幾種都是立書人自己出具、載明事實的文件。難的是知道哪一段該寫什麼、以及哪些情況根本不該自己寫。

這一區是什麼、跟民眾書件差在哪

站上另一區民眾書件與存證信函講的是「向機關申請、陳情、申訴」, 以及「通知對方並留下證據」。這一區不一樣:委託書、授權書、切結書、聲明書都是由立書人自己出具,內容是自己的事實與自己願意承擔的責任。

這幾種都不是公文。公文程式條例第 2 條的公文類別(令、呈、咨、函、公告、其他公文) 裡沒有它們,行政院《文書處理手冊》也沒有規範切結書的格式 ——沒有任何中央機關對切結書訂有通案格式或必要記載規定。 真正在管內容的是個別作用法規,例如土地登記規則第 97 條把「如有不實,出賣人願負法律責任」 這句話直接寫進條文。

先確認受理單位有沒有制式表格。有表格就用那一份 —— 那些表格的用字往往是法規逐字規定的,自己寫反而會被退。政府採購(工程會有全國統一版的廠商切結書與投標廠商聲明書,隨修法更新版次)、地政(切結文字寫進土地登記規則)、移工聘僱(勞動部的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是聘僱許可必備,還有五種語言版本) 這三類最該直接去機關拿,不要自己寫。 建管、稅務、監理、社福沒有全國統一版本,各縣市各有各的表,難的是找到正確那一份。 本站提供的是沒有制式表格時可用的通用結構。

三件寫之前就該知道的事

  1. 「委託書」與「授權書」在台灣法制上是同一件事的不同叫法。公證法叫授權書、行政程序法叫委任書、土地登記規則與公司法叫委託書、 專利與商標的施行細則叫委任書 —— 官方表格自己也混用。 要交給哪個單位,就用那個單位的叫法。
  2. 有六類行為不能只寫「概括委任」。民法第 534 條:不動產之出賣或設定負擔、不動產之租賃逾二年、贈與、和解、起訴、提付仲裁, 須有特別之授權。向行政機關申請的案件,「申請之撤回」也非受特別授權不得為之 (行政程序法第 24 條)。本站的檢核會在這幾類出現時提醒你寫明特別授權。
  3. 撤回授權要通知才生效。行政程序法第 24 條:代理權授與之撤回,經通知行政機關後才對機關發生效力; 對私人相對人則有民法第 107 條的善意第三人保護。收回文件、通知對方,兩件都要做。

公開發行公司的股東會委託書不能自己寫。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」第 2 條,用紙以公司印發者為限; 第 22 條規定用紙非公司印發的,代理表決權不予計算。請向該公司或股務代理機構索取。

本票要單獨提醒:本票不是「比較有效的借據」。 票據法第 123 條讓執票人可以聲請法院裁定後直接強制執行,不必先打民事官司; 第 11 條第 2 項又讓善意執票人取得已具備應記載事項的票據時,發票人不得主張無效 ——所以空白本票特別危險:金額或發票日留空交出去,被填上再轉手就很難翻案。 本站產出的本票填不齊就過不了檢核(金額、發票年月日、無條件擔任支付都是必填, 而且見票即付又不記載受款人時金額須在五百元以上——票據法第 120 條第 6 項), 這正是它與文具店那種空白格子的差別。風險的完整說明在借據那一頁。

離職證明要單獨提醒:離職原因照實寫。 資遣、關廠、歇業、解散、破產宣告這類屬「非自願離職」(就業保險法第 11 條第 3 項), 寫成「個人因素」會讓勞工請領不到失業給付 —— 離職證明文件應載明申請人姓名、投保單位名稱及離職原因,是同法第 25 條第 4 項明定的。

和解書要單獨提醒:民法第 737 條的和解會使所拋棄之權利消滅。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0 年度簡上字第 111 號 —— 一份 3,000 元的和解書, 因為「並無其他損害賠償請求權保留之陳述或記載」,關掉了事後 1,253 萬元的請求。 傷勢或損害還沒確定的,先看這一則怎麼把範圍寫窄。

哪幾種我們刻意不產出,為什麼

判準只有一條:該情境有沒有機關或法規指定的表格。有的話,那份表格的用字往往是法規逐字規定的,自己生成等於讓案件被駁回; 沒有的話(切結書、聲明書、和解書、借據都是)才輪得到我們產。 下面幾種是刻意不產出的,而且理由都不是「我們謹慎」,是白紙黑字寫著後果。

移工的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
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66 條第 3 項:「雇主應備置及保存下列文件,供主管機關檢查: 一、勞動契約書。二、經驗證之第二類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。」「經驗證」是駐外館處的正式程序,自製的文件在定義上就不可能經驗證 —— 產一份出來只會讓雇主在檢查時不合格。這一類請走勞動部與各地方政府提供的官方版本 (另有印尼文、越南文、泰文等版本,同辦法要求勞動契約應以中文為之並作成外國人母國文字譯本)。
中華郵政的存證信函「用紙」
用紙的備註欄自己寫著:「請依所提供之格式使用,變更樣式內容者,不予收寄。」 自製的紙拿到櫃檯會被退,而那個後果發生在郵局、不在我們這裡。 本站只產內文,格式已照官方使用說明設定,貼進官方用紙或網路交寄都對得上格子; 用紙本身用官方那份。
公開發行公司的股東會委託書
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 2 條:用紙以公司印發者為限; 第 22 條第 1 款:用紙非公司印發者,其代理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—— 自製等於白跑一趟股東會。請向該公司或股務代理機構索取。非公開發行公司則相反:公司法第 177 條第 1 項本文明文股東得自己出具委託書, 只要載明授權範圍,那一種本站產得出來。
政府採購的投標廠商聲明書
這一份不是「我們不產」的問題,是它本來就不是你寫的 —— 工程會的「投標須知範本」把投標廠商聲明書列在「全份招標文件包括:(可複選)」清單裡, 由機關決定要不要納入招標文件,廠商拿到的是機關發的那一份。
真正會害到廠商的不是格式,是答錯或漏答。範本附註第一段: 「第一項至第七項答『是』或未答者,不得參加投標;其投標者,不得作為決標對象」。 而那七項的敘述全部是否定句(「本廠商之營業項目不符合…」 「本廠商有違反…」),所以合格廠商要答的是「否」——勾錯與整格空白的後果一樣:出局。
⚠️ 還有一個陷阱在版本:現行中文正本是 114 年 6 月 4 日版, 簽名欄已改成「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」; 但工程會站上另有一份掛在「英文招標文件範本(僅供參考)」底下的中英對照版, 停在舊版、仍寫「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」。 照舊版去蓋公司大小章沒有意義 —— 那次修正的理由正是要避免廠商因未蓋章 被依政府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2 款判定不合格。一律用工程會中文正本(中華民國 114 年 6 月 4 日版(檔名 1140604,範本末尾標「(114.6.4版)」)),不要用網路上流傳的舊檔。
遺囑
民法第 1190 條:自書遺囑者,應自書遺囑全文,記明年、月、日,並親自簽名。 「自書全文」把製作方式寫死了 —— 我們產一份排版整齊的 Word 給你列印簽名, 那份東西不會因為簽了名就變成自書遺囑,形式上就已經不符合要件。 想用打字的,法律留的路是代筆遺囑(第 1194 條,見證人三人以上) 或密封遺囑(第 1192 條),兩條都要見證人。 五種遺囑方式的要件、誰不能當見證人與特留分現行規定,見遺囑怎麼寫才有效。

地政的部分表格同樣以機關版本為準,但優先購買權切結是個例外 —— 土地登記規則第 97 條把切結字樣直接寫進條文(「如有不實,出賣人願負法律責任」),字樣是法定的、格式不是,所以那一種產得出來。

委託書

什麼時候用:自己不能到場,請別人代為辦理某件事。

段落:委託事由、委託事項、委託期間、附件

委託事項要具體到承辦看得懂能不能受理;結尾要有「如有虛偽不實,本人願負相關法律責任」。

授權書

什麼時候用:把某個範圍內的權限給對方,常見於代領款項、代辦業務。

段落:授權事由、授權範圍、授權期間、附件

授權範圍要寫清楚「不含什麼」,否則對方能做的事會比你想的多。

切結書

什麼時候用:向機關或對方保證某件事屬實,並自承不實的法律責任。

段落:切結事由、切結事項、附件

「如有不實,願負法律責任」那句話多數機關列為應記載字樣,缺了會被退件;但責任不是這句話創設的。

聲明書

什麼時候用:單方面說明自己知道的事實,供對方或機關參考。

段落:聲明事由、聲明事項、附件

只聲明自己知道的事實;聲明書不等於證明,機關通常還會要佐證文件。

在職證明書與服務證明書

什麼時候用:公司開給員工,證明還在職或已離職。離職那份就是俗稱的「離職證明書」。

段落:服務期間與職務、離職事由、附註

勞基法第 19 條規定勞工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發給服務證明書,但沒有規定內容;要拿去請領失業給付的話,離職原因是就業保險法第 25 條第 4 項的法定必載事項。

借據

什麼時候用:借錢給別人或跟人借錢,把金額、交付與返還期限寫下來當證據。

段落:借貸事實、返還期限與利息、附件

一定要寫「業已交付並經借用人如數收訖」——民法第 474 條的消費借貸是要物契約,錢沒交付契約就不成立。

和解書

什麼時候用:雙方就已發生的爭議互相讓步、一次講定,最常見的是車禍。

段落:事故經過、和解條件、給付方式、拋棄範圍與保留事項、附件

民法第 737 條:和解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。傷勢或損害還沒確定就簽概括拋棄,後面的錢就沒了。

全部範例

委託與授權

切結與聲明

和解

任職與離職證明

借貸

婚姻

手上這件事,該簽哪一份

會用到這一區的多半是這幾種時刻:沒空跑戶政事務所、機關要你切結文件屬實、跟對方談妥賠償、借出一筆錢、公司要開證明給員工。每種都沒有中央訂的通案格式,所以先挑對文件比寫得漂亮重要。

挑的依據是這份文件要交給誰、對方憑它做什麼。對方是機關的,先問有沒有制式表格;對方是個人的,看這份文件要證明什麼事。

依用途找文件

請人代辦
代領戶籍謄本、代辦汽車過戶、代領款項用委託書或授權書。範例各有不同的受理單位與要帶的證件。
向機關保證
申請補助要切結所附文件屬實、證件遺失要切結補發,用切結書;陳述自己有無收入用聲明書。
爭議了結
車禍與物品損壞用和解書,差在傷勢是否確定。範圍要寫窄,保留的請求要明文寫出。
借貸往來
借錢的證明用借據,要寫錢已交付與返還期限;本票是另一種文件,每一格都要填滿。
公司開證明
在職證明看用途(貸款、租屋、簽證各不同),離職證明書則牽涉離職原因與失業給付。
家事與公司事務
離婚協議書是兩願離婚的一環,不等於離婚;股東會委託書分非公開發行與公開發行兩種規則。

挑錯文件的後果

  1. 常見寫法借錢只簽一張本票,沒有任何寫明借款事實的文件。

    改成另寫借據,載明借款日期、金額、已交付,以及返還期限;本票另行簽發。

    民法第 474 條:消費借貸是一方移轉金錢所有權、他方約定返還同種類數量的契約。錢交付了沒有,要靠文件證明。

  2. 常見寫法代辦汽車過戶只備一張委託書,就請受託人去監理站。

    改成先向受理的監理站確認要帶哪些證件,委託書只是其中一份。

    站上這一則的重點是過戶要的是法規列明的證件,委託書只證明誰受託,缺證件一樣辦不成。

  3. 常見寫法離職證明用公司自己的一句話帶過,沒有按請求開立。

    改成員工請求時就開立服務證明書,載明到職離職日期、職稱與工作內容。

    勞動基準法第 19 條:勞動契約終止時,勞工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,雇主不得拒絕。

跟相近的文件差在哪

借據與本票
借據證明借貸事實,本票是有價證券,要件與效力另有規定。兩者不互相取代,站上本票頁解釋為什麼每一格都不能留空。
和解書與存證信函
和解書是雙方談定後共同簽名了結爭議;存證信函是單方通知還沒談定時留下紀錄。談判前寄存證信函,談定後簽和解書。
切結書與聲明書
切結書通常是機關要求、針對特定事項保證屬實並願負責;聲明書是自己陳述一件狀況。機關要哪一種,以該機關的規定為準。

常見問題

沒有制式表格的時候,才用這一區的文件嗎?

是。機關有制式表格的,那份表格的用字往往是法規指定的,自己寫反而被退。站上提供的是沒有表格時可用的通用結構,要交給哪個單位,先問那個單位。

文件簽好以後,需要公證或找人見證嗎?

看用途。多數委託書與切結書簽名就能用;離婚協議書必須有兩位證人簽名;金額大或日後可能打官司的借貸、和解,可以考慮另外請公證,是否必要先問受理單位或專業人士。

空白 Word 範本

不想從範例改的,直接下載空白的。

公文的空白範本(函、書函、公告、簽、開會通知單)在Word 範本下載; 金額要寫成國字大寫的,對照表與換算在數字大寫怎麼寫。

要把範例換成自己的事情,建立個人工作區即可開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