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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囑怎麼寫才有效

自書遺囑的第一個要件是「自書遺囑全文」——親筆寫完整份。所以這一頁不給你一份可以下載列印的遺囑:那份東西一旦被當成自書遺囑,形式就已經錯了。這裡把五種遺囑方式的要件逐條列出來,讓你挑一種能自己完成的。

一、為什麼這一頁不給你一份遺囑範本

站上其他民間書件(委託書、切結書、和解書、借據)都可以產出草稿, 因為那些文件沒有法定形式,寫得清不清楚是品質問題。遺囑不是。

民法第 1190 條:自書遺囑者,應自書遺囑全文,記明年、月、日,並親自簽名;如有增減、塗改,應註明增減、塗改之處所及字數,另行簽名。

「自書遺囑全文」把整份文件的製作方式寫死了。我們產一份排版整齊的 Word 給你列印、簽名, 那份東西不會因為簽了名就變成自書遺囑——它是一份列印的文件, 形式上不符合第 1190 條。想用打字的,法律留的路是代筆遺囑或密封遺囑,兩條路都要見證人。

這與本站不重製中華郵政存證信函用紙、不自製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委託書是同一個判準:產出的形式錯了,比不產出更糟——因為使用者會以為自己已經辦好了。

二、自書遺囑的四個要件(民法第 1190 條)

自書遺囑者,應自書遺囑全文,記明年、月、日,並親自簽名;如有增減、塗改,應註明增減、塗改之處所及字數,另行簽名。
自書遺囑全文
整份遺囑要親筆寫。這是四個要件裡唯一沒有補救空間的一項 ——打字列印之後簽名不算自書遺囑,請人代寫也不算(那要走代筆遺囑,而代筆遺囑要三位見證人)。
記明年、月、日
三者缺一不可,而且要寫在遺囑上。日期決定的是前後遺囑相牴觸時哪一份算數,也決定立遺囑當時的行為能力狀態。
親自簽名
條文寫的是「簽名」。第 1190 條沒有像代筆遺囑第 1194 條那樣給「不能簽名者按指印代之」的替代。
增減塗改要另行簽名
寫錯了不能只是塗掉重寫 —— 要註明增減、塗改的處所與字數,並在該處另行簽名。嫌麻煩就整張重寫,那比事後爭執划算。

三、五種遺囑方式怎麼選(民法第 1189 條)

遺囑應依左列方式之一為之: 一、自書遺囑。 二、公證遺囑。 三、密封遺囑。 四、代筆遺囑。 五、口授遺囑。
方式見證人誰動筆要花錢嗎條文的關鍵限制
自書遺囑
民法第 1190 條
不需要遺囑人本人,全文親筆零全文必須親筆。列印、打字、代寫、範本填空都不符合要件。
公證遺囑
民法第 1191 條
二人以上公證人筆記公證費用在公證人前口述,由公證人筆記、宣讀、講解,經認可後同行簽名。
密封遺囑
民法第 1192 條
二人以上本人或他人繕寫皆可公證費用簽名後密封、於封縫處簽名,指定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並陳述。非本人自寫的要陳述繕寫人姓名住所。
代筆遺囑
民法第 1194 條
三人以上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零(但要湊到三位合格見證人)見證人要三人以上,且由其中一人筆記、宣讀、講解,全體與遺囑人同行簽名。
口授遺囑
民法第 1195 條
二人以上見證人筆記或全程錄音零限於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、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時才能用。

要用打字或請人繕寫,就不是自書遺囑那一列。代筆遺囑的見證人是三人以上(第 1194 條),比公證與密封都多, 而且要由見證人中的一人筆記、宣讀、講解,經遺囑人認可後全體同行簽名—— 不是找三個人來簽名就算。

四、誰不能當見證人(民法第 1198 條)

自書遺囑不必見證人,但只要改走其他四種方式就會踩到這一條。 最常見的誤會是找子女或要受遺贈的人來當見證人——那正好是條文排除的對象。

下列之人,不得為遺囑見證人: 一、未成年人。 二、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。 三、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。 四、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。 五、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。

五、特留分:遺囑不能把人完全寫掉

遺囑可以決定財產怎麼分,但不能把應得特留分的人完全寫掉。現行條文是:

繼承人之特留分,依左列各款之規定: 一、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。 二、父母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。 三、配偶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。 四、兄弟姊妹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。 五、祖父母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。

超過的部分要由應得特留分之人主張扣減,不會自己失效:

民法第 1225 條:應得特留分之人,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,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,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。受遺贈人有數人時,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。

六、站上能幫你的是哪些文件

遺囑本身請自己親筆寫,或找公證人。站上能幫上忙的是遺囑之外的那些文件:

本頁條文逐字取自全國法規資料庫,由 scripts/fetch-laws.py 抓取產生。 這裡整理的是形式要件,不是法律意見;財產狀況複雜、有跨國財產或家族企業股權的, 請找律師或公證人。

建立個人工作區, 可以寫委託書、切結書、和解書、借據這些站上有產出的民間書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