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案的時候,先看一份寫好的
補助核銷、陳情轉請、開會通知、公告、簽稿 —— 每一種都有完整範例全文, 附上 24 條格式檢核逐條結果。接上機關既有稿件之後,草擬會沿用貴機關的慣用語。
從案子找起
退件的通常不是內容,是格式
期望語對上級要用「請鑒核」、對平行機關用「請查照」;日期要民國紀年; 金額要國字大寫;主旨不能分項。這些規則系統會逐條檢查,24 條檢核全部列出來,不通過會指出哪一條。
稿件不會離開機關
送到模型之前,姓名、身分證號、電話、地址會先換成代稱,產出後再還原。 去識別化服務不可用的時候,系統改用本機規則引擎組稿,不會把原文送出去。 細節寫在資料處理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