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稿
主旨:檢陳本所114年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補助經費核銷資料,核定金額新臺幣伍拾萬元整,實支新臺幣肆拾捌萬陸仟參佰貳拾元整,餘款新臺幣壹萬參仟陸佰捌拾元整隨函繳回,請查照。
說明:
- 本所114年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補助經費,業經核定金額新臺幣伍拾萬元整。
- 本案核銷資料依規定檢附核定函影本、支出憑證黏存單、原始憑證、領據、成果報告及活動照片等文件。
- 本案實支金額新臺幣肆拾捌萬陸仟參佰貳拾元整,餘款新臺幣壹萬參仟陸佰捌拾元整,隨函繳回。
格式檢核 24/24 通過
- 主旨必填
- 主旨不分項
- 主旨長度
- 主旨期望語
- 主旨句末句號
- 主旨不含段名
- 文別合法
- 密等合法
- 段名合法
- 段落不得為空
- 分項句末句號
- 分項數量
- 分項長度
- 無殘留代稱
- 無未填佔位符
- 無身分證字號
- 無行動電話號碼
- 民國紀年
- 金額格式
- 無口語詞
- 無簡體字
- 全形標點
- 受文者必填
- 無多餘空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