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陳情轉請權責單位處理公文範例
陳情案轉給權責單位,要交代陳情來源、會勘結果與具體請求。
- 文別
- 函
- 受文者
- ○○縣政府工務處
- 格式檢核
- 24/24 通過
什麼時候用這一份
公所收到民眾陳情路面破損,派人會勘後確認屬實,但那條路歸縣府工務處管。公所自己不能動工,也不能把案子壓在課裡,要把陳情與會勘結果一起送到管路的機關。
承辦人是公所民政課,受文者是縣政府工務處這類權責單位,陳情人只以「林姓民眾」出現。工務處拿到文要能不回頭問公所:哪一條路、破在哪、哪天看過、要對方做什麼,都得在文裡找得到。
試做這個案例
流程與實際使用相同。範例內容可以看,改成自己的案子需要帳號。
- 填寫事由
- 產生草稿
- 格式檢核
- 送出簽核
主旨:為轉送本鄉三盛村路面破損陳情案會勘紀錄,因修繕事項非屬本所權責,請貴處查照辦理。
說明:
- 本鄉三盛村林陳情中正路二段路面破損多處,機車行經常有打滑情形,請求儘速修繕。
- 經本所於114年3月5日派員前往現場會勘,查明路面確有破損情事屬實。
- 案內道路修繕事項核非本所權責範圍,爰依權責移送貴處辦理。
辦法:
- 檢陳陳情內容及會勘紀錄相關資料,請貴處惠予查明並依權責辦理修繕事宜。
- 請貴處辦理情形惠復本所,俾利轉知陳情人林。
格式檢核 24/24 通過
逐條查了哪些項目、各依據哪一條規定,集中寫在格式檢核那一頁; 這裡只列沒通過的,本則沒有。
逐段怎麼寫
- 主旨
- 一句講完案由、移送原因與期望語:為轉送路面破損陳情案會勘紀錄,因修繕事項非屬本所權責,請貴處查照辦理。不分項。
- 說明一:陳情摘要
- 摘敘地點、狀況與請求:中正路二段、路面破損多處、機車打滑、請求儘速修繕。摘到工務處能認出路段就夠,不貼原文。
- 說明二:會勘事實
- 寫114年3月5日派員現場會勘、查明破損屬實。這是公所自己查到的事實,與陳情人的說法分開寫,對方才知道哪些已經核實。
- 說明三:移送理由
- 一句交代修繕核非本所權責,依權責移送貴處。這句就是移送這個動作的依據,要能指出管轄在誰。
- 辦法一:檢陳資料
- 檢陳陳情內容及會勘紀錄,請貴處查明並依權責辦理修繕。附件名稱與份數寫在文內。
- 辦法二:請求復知
- 請貴處把辦理情形復知本所。具體要求放辦法段,公所才有東西可以轉告陳情人。
實際常見的錯,怎麼改
常見寫法把陳情信全文貼進說明,連陳情人姓名、住址、電話一起轉出去。
改成說明只摘敘地點、狀況、請求三項,陳情書與會勘紀錄當附件,文內寫「檢陳」與份數。
文書處理手冊要求引敘來文以扼要摘敘足供參證為度,必須提供全文時用抄件或影印附送。
常見寫法只寫「移請貴處辦理」,沒有說明公所查到了什麼,也沒要求對方回報。
改成說明寫會勘日期與結果,辦法寫請貴處查明辦理,並請辦理情形復知本所。
手冊的段落分工是說明交代事實、辦法列具體要求。少了會勘事實,權責單位只能從頭再查一次。
常見寫法移送後只在辦法寫「俾利轉知陳情人」,公所自己沒有告知陳情人。
改成移送當下就通知陳情人案件已送哪個機關,工務處之後的回復再轉知。
行政程序法第 17 條與第 172 條第 1 項都要求移送的同時通知當事人或陳情人,不是等對方回復才通知。
常見寫法說明寫「核非本所權責」,卻沒交代那條路歸誰管。
改成補一句權責依據,寫出該路段的管理機關與所依的組織規程或管理法規。
行政程序法第 11 條第 1 項:行政機關的管轄權依組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。主張無管轄,就要指得出依哪一部。
跟相近的文件差在哪
- 非權責案件移文書函
- 那一則用書函,公所收到陳情後直接依權責移文;這一則用函,公所先派員會勘,帶著會勘事實再轉。有現場查證的照本頁寫,沒有的看那一則。
- 回覆陳情人(噪音)
- 受文者不同。本頁給權責機關,重點是把事實交接清楚;噪音那則給陳情人本人,重點是交代處理結果。同一位陳情人的案子,移送後可能兩種文都用得到。
法源與出處
行政程序法 第 17 條
行政機關對事件管轄權之有無,應依職權調查;其認無管轄權者,應即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,並通知當事人。
認為無管轄權就要即時移送,並通知當事人。移送與通知是同一個動作的兩半,缺一邊都不完整。
行政程序法 第 172 條
人民之陳情應向其他機關為之者,受理機關應告知陳情人。但受理機關認為適當時,應即移送其他機關處理,並通知陳情人。
陳情事項應向其他機關為之時,受理機關可以直接移送並通知陳情人,這是本頁整份公文的法律基礎。
行政程序法 第 11 條
管轄權依組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。說明段寫「非本所權責」時,背後要有這類依據可對。
行政程序法 第 14 條
兩個機關都說不是自己的權責時,由共同上級機關決定,不是互相退件。
文書處理手冊行政院
引敘來文以扼要摘敘為度,必須提供全文時以電子文件、抄件或影印附送;段落分工中,具體要求列入辦法段。
條文連結到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,以該處顯示的現行條文為準。本頁是寫法參考,不是法律意見。
常見問題
移送時要把陳情書原件一起附上嗎?
手冊說引敘來文以扼要摘敘為度,必須提供全文時用電子文件、抄件或影印附送。範例在辦法段寫「檢陳陳情內容及會勘紀錄相關資料」,附件名稱與份數另在文內寫明。
移送後對方回說也不是他們的權責,怎麼辦?
行政程序法第 14 條第 1 項:數機關對管轄權有爭議時,由共同上級機關決定。所以不必來回退件,把兩邊的依據整理好,簽請共同上級決定即可。
下載 Word 自己改
版面照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(105年4月)排好,紙張、字級與邊界怎麼量的寫在Word 範本下載那一頁。
這類案子常踩的點
- 陳情人姓名屬個資,行文時只寫「林姓民眾」
- 會勘日期用民國紀年
- 請求事項要具體到可執行
分段規則看公文怎麼寫,稱謂語與期望語查公文用語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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